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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奖学金

来源: 时间:2011年07月27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在加高级研究学者奖学金为每月2700加元,访问学者每月2200加元,博士研究生每月2200加元,硕士研究生每月2000加元,本科生每月1800加元,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我处已按新奖学金标准为2019年1月1日之后到加的公派留学人员发放奖学金;将陆续补足已按原标准预发的9月及以后月份奖学金留学人员的差额部分;因故(已回国或银行账户已销号等)未能在加领取奖学金差额部分的留学人员,可回国领取。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秘书处联系,电话:6609 3900,传真:6609 3929。

  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奖学金在国家规定的留学期限内,依据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国外实际留学时间,按季度发放。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发放。

  奖学金发放方式:每月初通过加拿大中国银行温哥华分行转发,请务必提供正确的银行账号等信息,以免不能按时收到奖学金。 

  如因故需中途回国或提前结束学业回国,应退还已发奖学金,退还数额按中途回国天数或提前回国天数计算。

  因回国航班原因造成提前回国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7天以内的,可不退还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