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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区教育机构资质认证办理细则(高中)
为支持合作办学,规范留学服务,我组对领区公、私立高中(Secondary School)教育机构资质认证工作试行以下办法。
一、受理范围
仅受理来自国内相关高中教育机构的认证申请,不受理来自国内个人、加方教育机构和个人的申请。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单位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式公函(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传真件或电子版均可;
(二)申请单位直接与加方高中教育机构签订的中外文协议文本复印或扫描件(与加方中介机构签订的协议不予受理);
(三)申请单位与加方高中教育机构项目合作基本情况(书面材料);
(四)加方高中教育机构所在学区教育局出具的说明信函,信中需包含以下内容(适用于公立高中):
1.中方合作高中名称并表达双方希望开展合作的意向
2.注明加方学校的公立办学性质及学校和所在学区负责人姓名
3.加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五)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教育厅出具的私立高中分类证明(Certification of Group Classification)复印件(适用于私立高中);
(六)加方教育机构资质情况认定表(Institution Information Sheet)原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经手人和校长均需签字)。
请将上述材料邮寄至我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恕不受理。
三、办理期限
我组会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Institution Information Sheet(Blank).doc